填报高考志愿没有“标准答案”,总的要求是以国家需要为前提,以个人条件为基础,社会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兼顾,尽量使考生个人条件与高校的要求相适应,达到最理想的录取结果。具体说应该掌握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冷静、客观、准确地评估自己的条件,包括高考成绩在全省的位次、德智体条件、个人禀赋等,既要志存高远又要脚踏实地。
二是全面性原则。无论是评估自己,还是选择院校和专业,都应当兼顾各方面的情况和要求,切忌片面。例如,考生在分析竞争条件时,不能单看高考总分,而忽视了身体限报、政策性限报等因素,以及政策上对某些专业、某些院校的优惠。
三是充分性原则。填报志愿时难以估计到录取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应当留有余地,保证考生总分略高于填报院校的投档线,但也要争取充分“用足”自己的高考成绩,避免高分低录。
四是梯度性原则。对同一批次中几个志愿院校的预测调档线水平,应当一个比一个低,尽量保持显著的级差。不要因为实行“平行”志愿就一味地选取调档线接近甚至持平的院校。对同一院校的几个志愿专业,也要估计其不同的录取分数水平,使各个专业的录取分数水平大致保持逐个降低的梯度。
五是分散性原则。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面向全国的普通院校,甚至面向那些被认为条件较为艰苦,地址较为偏僻的院校,面向人们不很熟悉、了解的专业,切不可眼光只盯着大城市或家门口。选报时,可以根据其培养方向、“冷热”程度的不同将志愿分散,以增大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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