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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填报结束8日起录取 江苏十种情况不能转学


时间:2015/7/3 14:38:00 发布:淮海招生网
    我省高招第一阶段志愿填报昨全部结束。今起,考生不能再进行志愿修改。据悉,录取将从7月8日提前批次开始。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录取开始后,考生应通过准考证上的录取查询网站,及时关注自己的查询信息;未录取的考生还要及时留意征平志愿的填报。

  今年,征平志愿仍不须现场填报,考生可直接通过准考证、电子口令卡等,在家中上网填报。

  一阶段志愿填报结束

  考生要密切关注录取和征平哦

  高招第一阶段填报昨结束,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如何?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填报工作顺利结束,没有发生异常。目前,考生只需耐心等待录取开始。

  ■8日后可查询是否录取

  考生如何查询自己被高校录取呢?该负责人表示,7月8日录取开始后,考生可根据相关批次的录取进度,登录准考证上的录取查询网站,看自己是否被录取。“每一阶段的录取都是几天。假如第一天没查到被录取情况,也不要着急。一般等到公布征平计划的当天,所有考生都能查到自己是否被录取的情况。”

  ■征平不需要现场填报

  对于不小心“滑档”的考生,以及担心成绩不够、未填报前一批次志愿的考生,他提醒应留意征平。“未完成计划的高校,都会在相关批次录取后发布征平计划;被退档的考生、未填报该批次的考生,均可以填报。”

  记者也了解到,根据我省政策,征平院校如仍然出现招不满的情况,还可能会有降分录取的情况。

  另外,从去年起,征平志愿也不再需要现场填报。今年,有需要的考生仍可在家中自行上网填报征平志愿。

  ■二阶段填报26日开始

  需要提醒的是,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将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上大学后转学有新规

  申请转校,成绩要达其当年投档线

  如果不能被心仪的高校录取,以后再转学可不可以?记者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的转学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我省近日发文就高校学生转学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两种情况可以转学

  根据规定,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十种情况不得转学

  根据规定,我省高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办理转学手续基本程序

  1.省内高校之间转学

  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确认;

  2.我省高校转到外省(市、自治区)高校

  应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备案后,转至转入高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

  3.外省(市、自治区)高校转入我省高校

  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先由转出高校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再由转出高校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转至省教育厅确认;

  4.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每学期期末集中办理

  高校学生转学手续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承办。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集中办理。 记者 邵伟 制图 袁亮

  高校学生办理转学流程

  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转出学校同意

  拟转入学校严格审核

  符合本校培养要求

  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

  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

  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校长签署接收函

  通过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校学生转学手续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承办,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5日—2月20日、7月1日—8月20日。对于符合规定的转学申请,每年两次集中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公布备案结果。

淮海经济区招生培训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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