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邳州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教中心教师限特教学校特教专业毕业),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的,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本科学历的不限户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一致;报考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持有所学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可在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书,但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7.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邳州市学校在编教师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邳州市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该学校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邳州市建设中路7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4张;
2.填写《邳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5月23日,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16-86626217。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报考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即席演讲。满分为100分。说课(80分):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10分钟);即席演讲(20分):随即抽取题目,进行限时即席演讲(5分钟)。面试考场得分由主考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日期:面试日期和地点在公示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次并列的,以面试说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集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聘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者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邳州市监察局 0516-86288720
政策咨询电话: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6288837
邳州市教育局 0516-8662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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