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事业单位招聘 
                                                                                郧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4名)
                                            2016/08/24
                                        
                                            2016年十堰市郧县郧阳区一中选调学科教师招聘公告
                                            2016/08/19
                                        
                                            2016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34名)
                                            2016/07/22
                                        
                                            2016年十堰市郧西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0名)
                                            2016/07/21
                                        
                                            2016年十堰市竹山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24名)
                                            2016/07/05
                                        
                                            2016年十堰市竹山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50名)
                                            2016/07/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郧阳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郧阳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其中初级中学岗位30名、小学岗位50名(具体见郧阳区2016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学前教育岗位30名(其中19个乡镇,除南化塘、梅铺、谭山、白桑关、五峰各2名,其他乡镇各1名)。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工作,能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很强的责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工作需要;
 
	5.户籍不限,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区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职数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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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岗位
				
			
			
				
					职数
				
			
			
				
					年龄
				
				
					要求
				
			
			
				
					职位条件
				
			
		
		
			
				
					 
				
				
					 
				
				
					 
				
				
					 
				
				
					幼儿教师
				
			
			
				
					 
				
				
					城区幼儿园
				
			
			
				
					 
				
				
					 
				
				
					 
				
				
					6
				
			
			
				
					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乡镇中心幼儿园
				
			
			
				
					 
				
				
					 
				
				
					24
				
			
			
				
					 
				
				
					 
				
				
					 
				
				
					 
				
				
					 
				
				
					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初级中学教师
				
			
			
				
					 
				
				
					乡镇初级 中 学
				
			
			
				
					 
				
				
					 
				
				
					30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相应学科专业,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小学教师
				
			
			
				
					 
				
				
					乡镇小 学
				
			
			
				
					 
				
				
					 
				
				
					50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9- 7224036。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3.资格审核。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专班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4.有关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才可以开考,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等紧缺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达不到3:1的,可适当将比例放宽至2:1,对达不到2:1的,将该岗位适当进行调剂,并另行发布岗位调剂公告。
	5.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城区网格员服务三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但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5.面试形式。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面试采用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试讲课题由评委组集体确定,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幼儿教育教师面试主要考察说、唱、弹、跳、画等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备课时限30分钟,讲课时限10分钟。
	6.面试组织。每个面试考场有7名考官,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7.成绩确定。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郧阳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选岗聘用
	(一)选岗。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郧阳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登记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郧阳区城区学校,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件:1.郧阳区2016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郧阳区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16年9月14日
	2016年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110名)
	2016年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